驾校培训质量需要理性倒查制度
2012-03-27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今后交管部门将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
人们常把一些驾驶技术欠缺的新手驾驶员视为“马路杀手”,“马路杀手”所制造的麻烦种类各异,但是其根源主要是驾驶技术不到位,按说经过驾校的培训,不出意外的话可以确保正常形式,但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在利益面前,一些驾校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完全把培训变成了交易,笔者就曾经接触到这样的驾校,只要交钱,驾校不但帮助替考,还提供办证的一条龙服务,程序走到位之后,虽然笔者有了驾照,可是知道驾照来的不地道,所以一直不敢开车。这样的驾校是不应该继续存在,理应受到惩处。
当然,有人提议,道路安全人命关天,只要驾驶员出了交通事故,一律采取“株连“的方式,培训该生的驾校应该停业整顿,这种做法似乎对驾校来说未免过于武断,因为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样的,个人技术是一个方面,同时还有其他的因素掺杂其中,因此,肇事司机只能为他的行为负责,至于驾校,在不能证明没有在教学在尽到职责的情况下,对驾校进行连带处罚,这就有失法律的公平,在法律上也是没有依据的。
其实,要杜绝“马路杀手“并非难事,因为驾校只是负责培训,具体的考核、办证还是公安部门,只要公安部门严把质量关,不为权钱等外界因素所影响,部不对驾校的替考等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加大监管和抽查,对驾校的教学进行专人指导,以制度来完善教学,相信是可以把好驾驶员的准入关,从而把‘马路杀手”赶出马路。同时,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不是仅凭个案进行处罚,彰显了公平,也有助于让驾校提高教学质量,严格加强管理,从而促使驾校和驾驶培训科学。全面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