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之扣20分的情形
2014-01-07之前小编为大家整理扣10分及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今天继续为各位带来扣20分的情形以及几个扣5分的情形。
扣20分的情形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8、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
9、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
扣5分的情形
1、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2、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3、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4、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在介绍完了所有的扣分项目之后,小编在此要特别强调几个项目千万要注意。
其一,变道时不要出现转向灯开启不足3秒的情况;
其二,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停车避让,通过路口时要减速。
其三,整个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骑轧路边或路中实线或是不按路口交通标志行驶的情形。
其四,考试时不得出现熄火的情形。
其五,其他情形。
小编后话:希望大家在考试时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