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小型车取消桩考
2012-12-20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 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19日在此间表示,我国正在迅速步入汽车社会,公众安全知识教育无法适应急剧变化的交通形势,驾驶安全意识薄弱的驾驶人随处可见,安全行车理念和充分考虑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据统计,9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的原因导致的,驾驶人因素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位负责人介绍,新《大纲》主要特点如下:一是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单独列出,第三阶段考试首次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大纲》将安全意识作为每个教学环节的重点,强化了文明行车意识;在教学及考试内容中首次加入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的内容,以提高学员对事故的防范意识。
二是更加注重实际驾驶能力的培养,设置了非常实用的培训项目。新《大纲》增加了“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警察手势辨识”、“跟车”、“模拟城市街道驾驶”、“跟车速度感知”、“独立驾驶”等项目,都是从实际驾驶需要出发而设计的;在培训学时安排上加大了基础操作及实际道路训练比例。小型车取消了比较耗费训练时间的桩考,改为更接近实际应用的考试项目,强化了基础操作训练及实际道路训练。
三是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考试增加了培训考试项目,教学与考试删除了不符合驾驶技能规律的百米加减挡项目,增加了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项目,并要求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培训及考试内容。首次申请的大型货车的培训学时由96学时增加到118学时,城市公交车的培训学时由98学时增加到120学时。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林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