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关于补考的相关规定
2016-03-28新驾考政策将于2013年元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补考的相关规定是大家很关注的话题之一,驾驶员考试网昂带大家来解决新驾考政策的补考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安部123号令中规定,驾考中科目二和科目三(长途和路考),都将有五次“正考”和五次“补考”的机会。其中每次参加考试时,都可同时有一次“正考”和一次“补考”机会,两次不过需重新约考,共可约五次。其中任意一次机会通过即算作合格,若累计十次均未通过,则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三之后的一门文科考试,主要考察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该文科考试在路考合格后一天内进行,可无限次免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