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经济又环保,已经成为广大市民青睐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数量也呈现连年上升趋势。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街道长岗社区党支部书记夏玉发在全国两会提交建议,呼吁推行电动自行车驾考制度,将购买强制保险作为上路的前置条件。

电动自行车凭借不需要燃油,成本低、省体力、速度快等特点,深受普通百姓青睐。但是,由于电动车在生产、销售、行驶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有些电动自行车车速达60km/h。驾驶人员不懂交通法规,造成交通混乱,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有肇事逃逸。

夏玉发在调研中发现,2015年度,池州市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2068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4828起,占总数的40%;2016年度,池州市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3132起,涉及电动自行车6177起,占总数的47.04%;三轮电动车事故1216起,占总数9.04%。

究其原因,夏玉发认为对电动自行车缺乏监管,违法处罚标准较低、国家强制标准落后等诸多因素,导致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夏玉发建议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要纳入监管。国家应尽快规范各类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企业应一律关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管,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允许销售。对不服从监管的企业,可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要取得驾驶证。驾驶最高时速40km/h以上的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应取得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资格,驾驶四轮电动自行车应取得驾驶小型机动车资格。对于最高时速40km/h以上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上路前,还应购买车辆强制保险,否则,交通民警可以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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