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2013-01-10答:公安交管部门对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公安部123号令对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一是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二是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三是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均要一次记6分。四是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一次记6分。对驾驶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载
2026年摩托车驾照考试指南,超详细版!01-22
科二科三练得好,考试却挂了?5大原因……11-20
为什么科目三明明踩了刹车,还是挂科了?11-26
科目二5项挂科重灾区,90%的人都挂在这些点!06-20
科三加减档全攻略:操作要点+考试技巧,备考学员速看12-05
事关驾驶证3年有效期,很多学员都不清楚,这个规定一定要看!05-20